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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卢靖向记者介绍“她”普法项目。本社记者 田雄 摄

记者|田雄 □陈厚萱

责编|薛应军

通讯员|唐艳艳

正文共3546个字,预计阅读需10分钟▼

“这是一个以‘民法典进家庭’为主题的普法公益项目。我们有100名志同道合的女性法学法律工作者,通过多种形式和方式,让民法典走进千千万万寻常百姓家。”前不久,记者在厦门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采访时,该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党委委员兼管委会委员卢靖如是说。

2020年7月成立的厦门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秘书处设在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三年来,该研究会在厦门市法学会指导下,联合相关部门和机构组织开展多个普法项目,上述卢靖描述的“民法典进家庭——百名巾帼公益宣讲”活动正是其中之一。

不仅如此,该研究会还参与设立“大成珈法·妇女微家”等多个精准法律援助项目,以“法”之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今年3月,在第六届福建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该研究会参与的厦门市“她”普法——以“法”为女性护航巾帼普法项目获银奖。该项目同时被写入厦门市“八五”普法规划。

百名“她”普法,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

“民法典进家庭”巾帼公益普法宣讲项目始于2021年。2021年3月8日,厦门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妇女联合会和市法学会联合成立厦门市“民法典进家庭”巾帼公益普法宣讲团。

厦门市法学会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上述宣讲团成员由厦门市党政机关、司法机关、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等单位审核推荐的100名女性法学专家学者及法律实务人员组成。其中,法学会系统主要由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参与实施。

在厦门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主任林镜桂看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成立时,适逢民法典颁布不久;“民法典进家庭”巾帼公益普法宣讲团成立时,适逢民法典实施之初。这为厦门市从事民商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工作者提供了一个履行社会责任、贡献专业智慧、施展抱负的机会。“因此,我们主动而为,组成了以展庐平、卢靖、叶丽虾、张雪奇、郭如意等研究会骨干领衔的法律团队,积极参与到该普法项目中。”林镜桂说。

卢靖介绍,上述项目通过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公益普法活动,重点宣传涉及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法典知识,重点阐释民法典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依法追究侵权责任等法律知识。

“两年多来,我们宣讲团成员通过走进电台、站上讲台、搬上舞台等形式,以网播、电波、线下普法活动等宣传方式,广维度、多领域、常态化、持续将民法典送进千家万户。”卢靖说,该项目实施阶段,受疫情影响,线下活动无法顺利开展,宣讲团成员积极拓展线上平台,通过录制短视频、与电台合作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

记者了解到,叶丽虾等宣讲团成员在自己的微信短视频号上,发布普法作品200多条,直播20余次,单条最高收看量超过1.3万人次。“分居的证据怎么找?”“全职太太的痛你不要有”等短视频话题直击女性婚姻痛点,获网友点赞。

同时,厦门市广播电视台《天天说法》《丁成说法》栏目作为福建省内唯一常态化的广播普法节目,每周邀请“民法典进家庭”巾帼公益普法宣讲团成员走进直播间,开展“民法典进家庭”系列宣讲,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惠及千家万户。

今年6月,厦门市评选出“民法典进家庭”巾帼公益普法宣讲“十大广播普法达人”,来自厦门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的卢靖、叶丽虾、张雪奇三位宣讲团成员榜上有名。

保护“她”权益,传递法治力量

在“民法典进家庭”巾帼公益普法宣讲团百名成员中,除律师、政法部门的法律实务工作者外,还有许多法学专家的身影。如,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何丽新,以及来自厦门市委党校、集美大学的林蔚文、王勤芳、许翠霞等多位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学者。

“她们都是民商法学方面的专家,为我们研究会建设和发展、公益项目的规划和实施给予了无私的帮助和指导。”林镜桂说。

记者了解到,在“民法典进家庭”巾帼公益普法宣讲中,蒋月等宣讲团“智囊”身体力行,带领团队骨干,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社会热点、统计数据等,常态化开展“复盘—调研—分析”工作,拟定普法活动计划和方案,取得诸多成就。

截至目前,“她”普法项目开展普法宣讲200余次,广播普法200多期,为3400余名女性提供无偿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234起,为弱势女性争取财产权益260余万元,已成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志愿服务样本。

如今,在厦门机场、火车北站LED屏以及市内公交、地铁、楼宇等1.46万个移动电视上,每日都能看到滚动播放的普法视频、法治标语等节目,目前,“她”普法志愿服务正以更大众化的方式走进厦门市民视野,走进群众心中,惠及每一个人。

比如,在一次法律咨询中,叶丽虾得知全职主妇陈女士的遭遇后,积极帮助对方争取经济补偿。陈女士的丈夫一直在外工作,她全职在家抚养包括丈夫与前妻生的几个儿女、赡养家中老人。丈夫在外工作30年后退休,陈女士却收到了离婚协议。接到陈女士求助后,叶丽虾鼓励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最终争取到20万元劳务补偿。

“‘她’普法的一大优势,就是通过女性间的理解、同情,引导广大妇女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厦门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董丽丽说。

此外,“她”普法团队还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阵地,每天安排2名志愿者24小时在线接听群众来电,解答群众法律困惑。“在志愿者的帮助下,我不仅知道了维权方法,更有了向上而生的力量。”一位曾深陷家庭暴力“泥潭”的女性在得到“她”普法志愿者帮助后说。

据了解,“她”普法项目还在全国首创“元宇宙普法+文明宣传”,群众可以在元宇宙空间,通过文字、图片、影像学习普法知识,抽奖获得“元宇宙名片”,通过转发分享传播文明家风宣传视频,弘扬新时代文明新风。

“妇女微家”,建起有温度有情怀的“温馨家园”

厦门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的女性法学法律工作者,除积极参与“民法典进家庭”巾帼公益普法宣讲及“她”普法项目外,还在厦门市妇联组织的“三新”(城市乡村、互联网、金融业)活动中创新“妇女微家”项目,探索出可复制的经验。

今年3月30日,在厦门市妇联、法学会支持下,厦门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厦门市首个法律服务机构——“大成珈法·妇女微家”。

“我们‘大成珈法·妇女微家’的6位家长中有4位是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成员,他们与律师陈耀琼、张颖芳一起担负一家之长责任,在自己擅长的法律领域服务妇女儿童。”卢靖说,“‘大成珈法·妇女微家’虽小,但接地气、贴近妇女群众。”

目前,卢靖不仅担任厦门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市妇联法律顾问,还是“大成珈法·妇女微家”的负责人。

林镜桂告诉记者,“大成珈法·妇女微家”坚持党建引领,充分整合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妇女儿童老人权益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力量,全力为厦门市妇联的妇女帮扶救助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努力为鹭岛妇女搭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和谐家园。

记者了解到,刚成立后,“大成珈法·妇女微家”家长之一、厦门市人大代表薛江华和叶妮妮律师就联合办理了一起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案件。孩子脑部发育迟缓,父爱缺失,母亲在外务工,一直由外婆抚养,但随着外婆年龄增大,照顾孩子日渐力不从心。于是,孩子外婆到“大成珈法·妇女微家”求助,希望孩子父亲阿钟(化名)承担抚养责任。

“我们介入后,最初以为阿钟会逃避责任,没想到他同意抚养孩子。”叶妮妮回忆说,“原以为孩子外婆听到这个消息会欣然接受,没想到老人家顾虑孩子去另一个城市生活不习惯。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孩子还和外婆、母亲一起生活,阿钟定期支付抚养费。”

考虑孩子的特殊性,在法律援助之外,“大成珈法·妇女微家”还积极寻找相关医疗机构,希望帮助孩子慢慢康复。这是“大成珈法·妇女微家”成立后法律援助的首个代表性案例。

但“大成珈法·妇女微家”的作用不限于此。目前,它主要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微”宣讲,把“妇女微家”建成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二是做好“微”服务,重点围绕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婚姻家庭矛盾调处、普法教育宣传等开展线上线下活动;三是搭建“微”平台,成为女律师学习研讨、交流联谊的平台,成为凝聚女律师力量、为厦门市妇女儿童权益发声出力的平台。

“‘大成珈法·妇女微家’公益项目除为市妇联法律服务提供更多帮助外,还在不断探索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路径,不断助力全市‘妇女微家’建成有力量、有温度、有情怀的‘温馨之家’。”厦门市法学会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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