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以下简称“总院”)目前拥有矿业工程(0819)、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2个博士一级学科点,土木工程(0814)、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2个硕士一级学科点,矿产普查与勘探(081801)1个博士二级学科点,机械设计及理论(080203)、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081802)2个硕士二级学科点。总院依托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办学,教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导师及教职工队伍中包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7人,特聘兼职院士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650人,持有各类注册职业资格证书人员1700人;教学平台包括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4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个煤炭工业重点实验室、6个行业级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及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等机构。另外,总院设立“矿业工程”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5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煤炭学报》、《煤炭科学技术》等20余种行业权威出版刊物。截至2019年10月,煤科总院共招收研究生1256人,博士研究生239人,硕士研究生1017人,在校生规模达到221人;在册研究生指导教师171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44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27人,其中85%为正高职称及专业学科带头人。

2020年总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4人,专业为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及矿产普查与勘探,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根据初试复试情况确定,总数控制在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内。

2020年总院分别联合重庆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继续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计划为联合重庆大学招收采矿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4人,联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收采矿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10人。考录事宜,详见相关高校博士招生网站。

截至2020年10月,煤科总院共招收研究生1316人,博士研究生253人,硕士研究生1063人,在校生规模达到211人;在册研究生指导教师169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42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27人,其中85%为正高职称及专业学科带头人。

2021年总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4人,专业为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及矿产普查与勘探,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根据初试复试情况确定,总数控制在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内。

2021年总院分别联合重庆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继续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计划为联合重庆大学招收采矿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4人,联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收采矿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10人。考录事宜,详见相关高校博士招生网站。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以下简称煤科总院)2022年计划在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三个学科招收14名博士研究生,现面向社会招生。

一、招生说明

煤科总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采用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三种招生方式,学制均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博士两个学习阶段基本年限不低于5年。不符合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条件的考生可报名普通招考。

考生报名、招生公告发布、名单公示等工作均在煤科总院招生网站开展(网址:http://124.70.70.241:8088/#/),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硕博连读报考办法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须按照《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2年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一)申请资格

1.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 具有煤科总院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籍。

3. 硕士入学满一年。

4. 硕士阶段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基本完成,学分已满足对硕士研究生毕业的相应要求,平均绩点要达到3.8分及以上(5分制)。

5. 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获得其硕士研究生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 硕博连读选拔原则上在本学科、专业内进行,如跨学科(含交叉学科)选拔,申请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征得其硕士研究生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提供材料证明其具有跨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提供拟接受申请的指导教师及培养单位书面同意意见:同意接收并承认其硕士阶段的成绩,或者同意接收但需补修部分课程。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研究生综合管理平台,在“学籍管理-学籍异动”中选择“硕博连读”,填写并提交《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资格(学习年限、学分完成情况和课程成绩等)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人选,并在煤科总院招生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三、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报考办法

(一)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煤科总院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 在职人员报名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导出)中签字盖章。

(1)中国煤科外在职人员录取后须辞职且全脱产学习,要求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

(2)中国煤科内在职人员须定向培养,要求与工作单位、培养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6. 申请考核考生学业水平和能力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在所在学习单位专业(年级)排名前10%以内(或专业前五名),平均绩点要达到3.8分(5分制)及以上,具体以学习单位教务部门证明为准。

(2)往届硕士研究生近三年内主持或参加过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课题)并做出重要贡献,且需要至少两名报考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3)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新TOEFL≥86分;IELTS≥6.0分;全国高校英语六级成绩≥425分(记分规则改革前为合格);在英语国家或地区留学、访问超过1学年(8个月以上);“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

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考试时间届时以我院招生网站公告为准),成绩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申请考核的后续流程。

(二)网上报名

考生在2021年12月30日至3月1日期间登录煤科总院招生网站按照报考类型报名。

报名费用200元,须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以免影响招录工作。

(三)申请考核流程

1. 材料提交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网络提交以下材料,综合考核时上交所有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如材料存在疑问,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1)《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导出)。

(2)两封专家推荐书,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系统导出)。

(3)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系统导出)。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彩色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

(5)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需加盖公章)。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7)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9)其他证明材料。

2. 资格审查

煤科总院成立审查考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质做出评价结论,结合申报导师意见,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

最终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将在煤科总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知考生参加综合考核。

3.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按照招生学科“申请考核”录取计划的120%-200%比例确定面试名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1)综合考核笔试环节包括英语和专业课笔试两部分。英语笔试内容为翻译并总结专业英文文献,专业课笔试内容根据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确定。

(2)综合面试分为汇报、答辩两部分。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代表性成果和博士阶段研修计划等,代表性成果可以为学术论文、学科竞赛作品、专利、专著、获得科技奖励的成果等,若非第一完成人还需汇报本人在其中所做工作。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综合面试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综合考核时间将在招生网站另行通知。

(四)普通招考流程

1. 初试:内容包括英语及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00分。

2.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按照招生学科普通招考录取计划的120%-200%比例确定面试名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1)综合考核笔试环节包括英语和专业课笔试两部分。英语笔试内容为翻译并总结专业英文文献,专业课笔试内容根据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确定。

(2)综合面试分为汇报、答辩两部分。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代表性成果和博士阶段研修计划等,代表性成果可以为学术论文、学科竞赛作品、专利、专著、获得科技奖励的成果等,若非第一完成人还需汇报本人在其中所做工作。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综合面试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初试及综合考核时间将在招生网站另行通知。

四、违规处理

在博士研究生招录过程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煤科总院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录取

煤科总院将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网络公示后上报北京市。审核无误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22年秋季入学。

考生所有材料及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关环节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核查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六、奖助体系

煤科总院招收的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不缴纳任何费用。我单位提供丰厚的奖助学金,承担学生实验研究、申请知识产权、发表学术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培养环节产生的费用;承担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的学杂费,为学生免费提供公寓、办公室、电脑等基本生活学习保障;学生享有科研补、差旅补、餐补、医疗补等诸多福利待遇。

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及奖助学金。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煤科总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煤科总院提出申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咨询邮箱:

mkzyyjsy@mail.ccri.ccte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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